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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學生父母逐步以買房代替租房

2019-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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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學生父母逐步以買房代替租房

 

孩子都是家里人的心頭肉。

爸媽遠在中國,本來就要忍受孩子遠離自己的相思苦,自然更希望孩子的住處環(huán)境安全、上學的路上少折騰。

租房的弊端有兩點:

 

1. 好的房源靠搶。

父母都想讓孩子居住在學校附近的區(qū)域。這樣能節(jié)省孩子上學來回的時間和精力,又能享受良好的治安。

但是,想以理想的租金,從房東或中介那兒租到好房源,除了要審批,更多是靠運氣,成功率并不高。更多時候是供不應求。

租客們在這邊感嘆好房子總是轉(zhuǎn)瞬即逝、租金又年年上漲;房東也在那邊感嘆:早知道多買幾套房拿去租就好了。

 

2. 假期如何處置。

寒暑假放假了,學生要回國。那么租的房子怎么辦呢?

如果直接退租,可能會發(fā)生租賃糾紛,而且開學回來又得繼續(xù)找房。

一些學生會將其短期轉(zhuǎn)租給陌生人,不過,一來耗費精力(打廣告、帶人看房),二來又需要跟對方商榷日期和價格,三來自己的行李還是得找地兒安放。不過還有一種隱患才是最需要擔心的:

 

如果別人在這期間對房子造成損壞,

依法追究,要負責任的是你而不是他。

 

在這里,小編要說個好朋友的真實經(jīng)歷。就發(fā)生在上個寒假,他回國的時候把房間轉(zhuǎn)租給一個同學,但是那個同學在做飯的時候不小心把房子點了,房東告他賠償八萬。他同學是無責的,因為租房合同上的簽名是他的。所以,他后來也來找我們幫忙打官司,David博士是經(jīng)常幫留學生打官司的很有經(jīng)驗的律師,但這個案子真的是啞巴吃黃連——只能幫他爭取庭外和解,盡力把賠償金額降到最低。

有人可能會想:那跟這個租我房間的人再簽一份合同唄。這么想也太簡單了,這屬于二次轉(zhuǎn)租,其實本身就是不合法的。

 

反之,一些人直接照付租金,最省事兒。即使白交租金很不劃算。

 

既然租金如此高昂,租房又增添留學生處理租賃糾紛及頻繁搬家的麻煩,很多父母最后想通透了:

 

與其讓投資者賺錢,

還不如自己做房東。

 

在澳洲購置房產(chǎn),孩子不僅可以自己入住,還可以把多余的房間出租,以此平衡每個月的房貸利息和各種雜費。

最重要的是,真正的房東擁有長遠的投資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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