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議員提案 無證移民匯款至海外罰7%

2016-03-02
供稿人:西安澳星T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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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美國總統(tǒng)大選,美國移民議題備受關注,特別是非法移民的去留問題。根據(jù)皮尤研究中心的數(shù)據(jù),全美2014年非法移民約1,130萬人。美國政府審計辦公室(GAO223日在國會提出報告,美國是全球最大的匯款流出國,2014年匯出去的金額高達542億美元。雖然無法證實其中有多少金額是由無證移民匯出但應否限制無證移民匯款或給予罰款,再度引發(fā)關注。

GAO報告:難以判定無證移民匯款比例

 綜合外電報導,美國共和黨參議員維持(DavidVitter)及眾議員普萊斯(Tom Price)為了解美國向海外匯款的情形,要求GAO提出報告。

  GAO系根據(jù)世界銀行的資料統(tǒng)計。依其數(shù)據(jù),2014年美國向海外匯款最大的接收國是墨西哥,總計250億美元,其次是中國大陸150億美元,印度及菲律賓則分居第三名及第四名,各約100億美元左右。

  GAO在報告中表示,無證移民占匯款人的比例,很難判定,根據(jù)其它研究,墨西哥的無證移民較偏好匯款,但非裔的無證移民則較少匯款。

  除了提供匯款數(shù)據(jù),GAO另在報告中指出經(jīng)濟分析局(BEA)過去采用的統(tǒng)計方式并不可靠,并建議改善。根據(jù)BEA的統(tǒng)計,2014年美國向海外匯款的金額為400億美元。

  根據(jù)維持及普萊斯的要求,GAO另提出有關如何防止匯款涉及的跨國洗錢及非法行為如販毒和人口走私等的報告。GAO表示如何防止不法份子將不法利益匯到國外有些困難。因為根據(jù)聯(lián)邦政府規(guī)定,電匯部門遇有疑問的匯款才必須報告,以及匯款金額大于3,000美元者才需要保存電匯紀錄,因此,不法份子可以透過化整為零的方式逃避這項規(guī)定。

 

  維持參議員:推動立法 無證移民匯款罰7%

  維特參議員認為奧巴馬行政部門欠缺邊境安全管理能力,對執(zhí)行移民法案不感興趣,于是重提其在2013年提出的《匯款身份驗證法》草案(The Remittance StatusVerification Act)或簡稱《電匯法》(Wire Act)。

  依其提出的《電匯法》草案,美國境內(nèi)向海外匯款人士,如果無法提出在美國居留的合法身份證明,應被處以7%的罰款。依其估計,本草案的罰金收入可達12.9億美元所收取的罰金將用于加強邊境安全管理及移民法的執(zhí)行。

  針對查驗匯款人身分,GAO在報告中說,國土安全部(DHS)表示,查驗身分或許有助于調(diào)查不法匯款,但降低保持電匯交易紀錄的3,000美元門檻,或許更有幫助調(diào)查。

  《電匯法》草案可行性

  未來《電匯法》草案如果生效,最大的執(zhí)行挑戰(zhàn)是屆時所有提供匯款服務的業(yè)者包括雜貨店、銀行、金融機構,所雇用處理匯款業(yè)務的員工,都要擔任移民官的角色,判斷匯款人是否具備合法居留美國的身份。

  移民研究中心(Center forImmigration Studies)研究員諾斯(David North)表示,國會議員或可參考俄克拉荷馬州的做法,對所有匯出該州的款項,一律征收1%的手續(xù)費,并且容許匯款人在申報該州的所得稅時,將手續(xù)費納入抵稅。透過這項做法,每年為該州創(chuàng)造的收入逾1,100萬美元,而且預期未來還會增長。

  根據(jù)該州的數(shù)據(jù),每年僅約10%的匯款人在報稅時將手續(xù)費納入抵稅,此表示絕大多數(shù)的匯款人未申報該州的所得稅,而該州透過此項簡易的措施,不僅增加收入,也等同是對那些未申報的所得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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